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依据《关于开展2012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开展评选工作得出的初评情况,启动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评奖工作是在去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初评基础上终评确认201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奖项以及确定申报2013年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名单。请各学院通知相关成果负责人,及时填写修改申请书并补充最新附件材料。
二、报送材料:
1.《2013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1,1份,电子版为Excel格式)
2.《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2)及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各一式八份,电子版为word格式)
3.成果若为教材,须提供出版样书1本(套),且出版时间截止申报时须已满两年。
三、请于11月27日(周三)前,将各教学成果奖申请书与附件材料的书面纸质材料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usstjyk@163.com。
四、教务处将于11月29日组织教学成果奖评审会,评选确认201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以及申报上海市教学成果奖推荐名单。
五、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附件4)中的规定填写申请书并准备相关材料。
2.申请书封面中的“申请等级”、“序号”项,由教务处统一填写;申请书内“学校申报意见”由申报人先行起草;其他全校统一信息在申请书内已由教务处填写好,请不要修改。申请书无需装订,用回形针夹住即可。
3.教学成果报告等其它佐证材料作为附件无需装订,用回形针夹住即可,其规格大小应与申请书一致,但不要和申请书正文表格装订在一起;首页应为附件目录(附件3),不要加其他封面。
4.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5.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联系人:施娜静 ;联系电话:55271041)
附件1.2013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4.《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doc
附件5.成果所属学科分类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