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上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化平台”提交导师信息的通知

来源:永利集团88304官网发布时间:2014-11-06访问量: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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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理 工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关于向“上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化平台”
提交导师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及研究生导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教技【2013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提升信息化对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支撑力度,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学位办搭建了“上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化平台”。现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向该平台中提交各培养单位的导师详细数据,该导师数据另将上报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导师数据库的建立旨在审查研究生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推进研究生学位论文网络评审,优化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过程的管理流程,加强质量监控力度。

请各学院及研究生导师积极配合此次数据录入工作,如上报的导师信息有误将对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阅、学位论文授予以及所在学科的评估造成负面影响,烦请各学院、各学科引起足够重视,及时按要求完成本人的信息录入、完善和确认工作。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用各导师账户信息,登录我校的研究生综合信息系统;
    2、在左侧导航中找到“教师个人信息”栏目,点击该栏目下“市平台导师库个人信息”链接,进入导师信息页面;
    3、逐项填写、确认个人导师信息;
    4、点击页面底部保存按钮即可。
    5、确认信息全部无误后,请点击提交按钮。
    请各位导师于20141114日前完成本人的信息录入、完善和确认工作! 

 

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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