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光学工程高峰学科建设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开始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光学工程高峰学科团队的组建及报名工作。团队组建的条件、考核及分配等原则请参考附件1《光学工程高峰学科建设考核和分配细则》。
请组建团队的负责人于2015年10月30日前将《上海理工大学光学工程高峰学科工作协议书》(附件2)打印稿一式三份和《拟组建团队2015年业绩清单》(附件4)交到学院306办公室程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到gdkeyan@vip.163.com邮箱。对于没有团队的教师报名光学工程高峰学科,请于截至时间前交《上海理工大学光学工程高峰学科工作协议书(个人)》(附件3)和《拟组建团队2015年业绩清单》。
特此通知。
附件4:《拟组建团队2015年业绩清单》
永利集团88304官网
2015年10月26日